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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Information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船型开关的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船型开关(以下简称开关)。其它机动车用船型开关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4094——1994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GB/T4942.2——1993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QC/T198——1995汽车用开关通用技术条件QC/T413——1999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QC/T423——1999汽车电器接线柱标记
3型式和墓本参数
3. 1型式
3.1.1船型开关的结构型式为翘板式,档位型式有定位式、自动复位式和锁止式;3. 1. 2开关的接线型式为插接式。
3.2基本参数
3.2.1开关的标称电压力12V或24V。3. 2.2开关的工作电压按表1:
3. 2.3开关的额定负载按产品标准规定。
4技术要求
4. 1基本要求
开关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外形及安装尺寸
开关的外形及安装尺寸应符合相应产品图样的规定。
4. 3标志符号
4.3. 1开关操纵件上的图形标志应符合GB4094的规定;
4.3.2开关的片式插头标记应符合QC/ T 423一1999或产品标准的规定。
4.4外壳防护等级
开关的外壳防护等级要求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开关的外壳防护等级、标志方法及其相应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 /T4942.2的规定。
4.5环境条件
4.5. 1耐温性
a开关的工作环境温度为:低温一40℃,高温65℃。经低温试验和高温试验后,应符合4.6.2、4.6.3和4.7的规定;
b开关应能经受五个循环的(-40~+65)℃的温度变化试验。试验后,应符合4.6.2、4.6.3和4.7的规定。
4.5.2耐湿热性
开关应能经受湿热试验,普通型产品试验周期为2d,湿热型产品试验周期为6d。试验后,应符合4.6.1、4.7和4.10的规定;
4.5.3耐盐雾性
开关应能经受历时16h的盐雾试验。试验后,应符合4.7的规定。4.5. 4耐振动性
开关应能承受表2、表3所示条件的定频振动和上下方向的扫频振动试验。试验后,零部件应无损坏,紧固件应无松脱现象,并应符合4.7和4.9的规定。
表2定频振动试验条件
表3扫频振动试验条件
4. 6外观
4. 6. 1开关的黑色金属零部件应具有防腐蚀层。
4.6.2开关的塑料零部件不得有裂纹和影响使用性能及外形美观的变形。4. 6.3开关的铆接处不得松动或自行脱落。
4.7档位转换
开关的工作档位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档位转换应灵活、无卡滞现象,定位应明确可靠,具有自动复位功能的开关,当外力消除后应能自动复位。
4.8转换力(或力矩)
开关的档位转换力(或力矩)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4.9触点电压降
开关施以额定负载时,其触点电压降,在耐久性试验前应符合表4的规定,在耐久性试验后允许比的规定增加67%。
触点电压降
电流,A:≤10、>10~50
触点电压降,mV :≤80、≤100
4. 10耐电压
开关各互不连接的导电零部件之间及导电零部件与外壳之间应能耐工频50Hz、实际正弦波形电压550V、历时1min的耐电压试验,绝缘不应被击穿。在生产过程中,允许用660V、历时1s的试验代替。
4. 11过负载能力
开关应能承受连续5次接通和分断⒉倍额定电流的过负载能力试验,每次接通时间为2s,分断时间为2s。
试验后触点应无粘住现象,电压降应符合4.9的规定。
4.12片式插头插拔力
开关的片式插头应能承受产品标准规定的插拔力,历时1min,而无变形及松动现象,试验后,应符合4.7的规定。
4. 13翘板强度
船型开关的翘板应能承受50N静负荷力,历时1min而无变形及其它异常现象。
4. 14耐久性
如产品标准无特殊规定,在额定负载下,开关的耐久性、工作次数为50000次。试验后,应符合4.7、4.8、4.9和4.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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